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0:44:47
犯罪中,根据《最高、最高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组织的人,如果赌资达到一定金额,属于聚众,赌资应追缴;而参与的人,被抓后才没收赌资,属于追缴。法律分析;如果在抓赌现场没收的赌资属于收缴,如果参赌人员被抓之后才没收赌资的属于追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一)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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