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1:25:53
机关立案后怎样处理案件?对于刑事案件,立案后,进行侦查、破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含: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鉴定证物,监视居住,通缉等)继续侦查完善证据直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最终进行销案处理。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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