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1:21:28
法律分析。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171条的规定,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移送到人民的案子至少一个月内,至迟两个半月可知道是否被起诉的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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