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4:37:13
法律分析。1.动产质押是指以动产为标的设定的质押,这是质押的原型。以动产设定质押,一般都采用设定质权的方式。因为多数动产没有登记或者注册制度,而是以占有为公示原则。动产质权在各国立法上都是最主要的质权形态,我国《民法典》也以规定了动产质权。2.权利质押是指以债权或者不动产用益物权之外的其他财产权利为标的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是从动产质押中派生出来的一种现代质押形式,在成立方式、效力范围和实现方法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特点,其地位日渐重要。权利质押除适用特别性规定外,也适用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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