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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3:32:23
公司如何追回员工欠款,没办好离职走人能否追究责任。员工擅自将公司货款一万元占为己有,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的规定。公司应当向员工讲明利害关系,告知其如不归还,公司报警处理,其会受到治安处罚,得不偿失。如果员工仍然拒不归还,建议公司报警处理。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即走人,公司可以将其开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经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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