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3:54:02
法律分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向向事故发生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零三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向本级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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