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3:52:16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企业进入破产清算之后,公章交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只能使用于清算范围内的业务,对于其他的业务不起作用,而破产清算完成之后,公司正式宣布破产,公章就不能继续使用了。一、公司清算解散后怎么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清算注销一般要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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