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5:34:38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经营行为、收入行为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具有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一个时间点。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货物发出的当天。一、税收保全是否适用范围。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防止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所以,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二、合同税率多少怎么征收。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未开具的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