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8 23:35:11
(一)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二)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三)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四)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的意见,获得的同意和积极配合。(五)确定拍卖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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