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5:44:01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并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但纳税人也有权申请复议或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和调查,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进行核定。如果纳税人未及时申报、报告或者不配合税务机关进行核查、调查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强制措施,例如责令补缴税款、加处罚款等。然而,作为纳税人,也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进行核定之后,纳税人通过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税务机关重新审查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也可以依法向申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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