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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30 17:50:45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物应如何处理?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分以下三种情形处理。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如果装饰装修物未形成附和,可以由承租人拆除,承租人应当对因拆除造成的房屋毁损恢复原状。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如果装饰装修物已经形成附和,应当根据合同解除的过错,分以下四种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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