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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28:56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通用版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使用须知1.本合同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但不包括在建房屋租赁、执行政府批准租金标准的房屋租赁和房屋转租。2.合同签定前,租赁当事人须认真审查对方有关身份证件或法人证件;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3.租赁当事人认真协商后签定本合同。填写时应字迹清楚;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用"/"划掉。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不得任意涂改。4.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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