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23:10
农业种植(杂粮)买卖合同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杂粮买卖合同。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杂粮()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杂粮()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杂粮()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杂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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