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23:26
村集体土地出租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方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闲置土地,发展商业,将自有的一块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签署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基本情况1.1上述土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居于柏洲边市场与柏贸商场之间,具体位置见附件。1.2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详细资料见附图)第二条物业之用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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