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4 00:45:51
法律分析:机关留置盘问的适用范围是:机关的人民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机关,经该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留置盘问时间自被盘问人带至机关之日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对于到期不批准继续留置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留置盘问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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