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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3 13:16:18
雇主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张三给雇主干活时被汽车撞伤被鉴定为9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张三与司机各负50%的责任。张三将司机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张三的损失为10万元。张三认为自己应承担50%,就主张了5万元。保险公司限额为12.2万元,认为张三只要5万元,其余的5万元是对自己的权利的处理。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张三主张的5万元。基于以上问题,张三是否可以根据雇主承担不连带责任,在向雇主主张剩余的款项,雇主会不会以张三放弃了权利而不赔。张三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这样是不可以的,应赔付。相关法律知识: 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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