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4 09:29:15
没有地上物产权证明的土地抵押是否有效。房屋和土地是房地产的两大基本构成要素,对于两者关系,我国立法采取房地一体原则。该原则强调两者自然属性上的不可分性,具有方便房地产的统一管理,减少因两者分离处分导致的纠纷等优点,但因两者在价值形态和法律形态上的可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造成了许多冲突,尤以抵押环节最为难以处理,给当事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方带来了困扰。案情摘要1996年,奶牛场以名下土地使用权为工贸公司向信用社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但并未向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提供地上房产的产权证明。审理《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均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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