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4 10:36:34
法律分析:海南省内户籍居民在三亚市城镇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可以落户。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海南省外户籍居民取得海南省居住证并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三亚市城镇社区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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