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3 01:22:44
彩礼纠纷的解决及主体问题。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应为权利人与义务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时,可直接列实际给付人和收受人为当事人。解决彩礼纠纷时需注意婚姻关系、离婚前给付彩礼、当地习俗、当事人意愿、未共同生活等因素。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宽泛解释,包括男女双方父母及近亲属。彩礼返还涉及到两个家庭的来往,当事人可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法律分析;一、彩礼纠纷应该怎么解决。1、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或者实际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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