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3 20:18:28
申请人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保持一致。自然人申请人还需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外国申请人需同时填写英文名称。共同申请的,指定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填写在“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若未指定代表人,则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法律分析;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