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3 14:54:42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部门是当地房管局或者建设规划部门,抵押人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除了与银行或者抵押贷款.机构签订借贷合同办理放款手续之外,需要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备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具体登记负责单位由当地规定的部门进行,根据在建工程项目的不同登记部门不一样,具体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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