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3 16:33:14
劳动者法定医疗期内,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三)项、第四十条;(一)项、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私企职工得了重大疾病停工治疗休养期间,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应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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