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4 15:12:34
在寻衅滋事的犯罪活动中起组织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或者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可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组织者。一、共同犯罪的主犯有哪些。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主犯: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二、寻衅滋事会全部抓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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