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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06:54:56
法律分析:被鉴定人在治疗终结,即不再入院治疗后,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县级以上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等诊断报告,前往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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