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06:44:57
签署离婚协议时需注意:1.必须自愿签署,不能欺诈或胁迫。2.必须由双方亲自签署。3.财产分割内容要具体,避免笼统说法。4.在未清楚实际财产情况前,不要急于签署协议。应注意下列问题。1.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2.协议必须由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3.在写财产分割内容时,应避免使用笼统的说法,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勿急于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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