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04:17:52
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是指,把夫妻共同财产隐蔽、藏匿,不让对方知道,使另一方无法获知财产的所在地而无法对财产进行控制。离婚时,如一方当事人有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如离婚后,即离婚案件已审理终结,人民的有关财产分割的调解书、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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