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06:23:16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乱检查指的是,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将构成侵权。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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