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8 05:27:09
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可以根据成本利润率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率)=【1000*2*(1+5%)+2*2000*0.5】/(1-20% )=5125。注薯类白酒成本利润率5%。应纳消费税=5125*20%+2*2000*0.5=3025。销项=5125*17%=871.2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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