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8 04:05:22
一、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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