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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19:28:43
法律分析:“私房钱”在性质上并不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并未就“私房钱”的归属进行约定或存在约定不明、约定无效的情况时,“私房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正常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就“私房钱”的归属问题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处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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