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17:30:55
本文介绍了居民户口簿的填写内容,包括户号、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住址变动登记、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登记日期、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等内容。同时,还介绍了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填写和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法律分析;集体户口是一起写的,所以不需要单独办理,如果需要单独办理就需要不是集体户口了。居民户口簿的填写;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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