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15:34:38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对于划定学区读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招生的学校,欲要在心仪学校就读,必须将儿童的户籍放在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如果 监护人 不将孩子的户口迁入学区,就不能保障孩子在学校读书。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 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当事人 购房 后,孩子要在对应的学区入学的,应该把孩子及监护人(房主)的 户口迁移 到该房产上,才能保障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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