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19:02:20
签了离婚协议但未登记,协议无效且不可撤销;已登记的离婚可在30天内撤销。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否则需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法律分析;1、签了离婚协议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则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也就不存在撤销的问题。2、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在《民法典》实施后由三十天的冷静期,在三十天内是可以撤销的。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拓展延伸;离婚协议签署后的撤销程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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