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20:13:05
法律分析。一、全面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形成公民在城区、城镇落户的“有意就迁入,户口随人走”自由流动新格局。实行户口准入“一证迁”。1.省外户口人员申请迁入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的,凭居民身份证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同时可随迁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2.省内户口人员申请迁入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的,凭居民身份生证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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