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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20:25:2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告送达后三日内会开庭。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告知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公告送达成功后,一般六十日之后开庭。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告是送达的时间是60日。在法院公告送达60日后之后,就视为已经送达成功。送达成功后,当事人就已经知道开庭的时间以及其他开庭内容了,因此,60日后法院就会开始审理案件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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