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8 20:14:47
一、虚假诉讼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湖北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某乙及其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人参加诉讼,辩护人现针对本案发表如下辩护观点请求法庭予以采纳。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某乙涉嫌刑事犯罪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某乙依法具有如下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被告人某乙构成自首。1、《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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