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8 20:37:09
法律分析。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国务院制定的叫行政法规。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叫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叫部门规章。省级及以下政府没有制定规章的权力。省级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叫地方性法规。以上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适用范围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条;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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