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8 08:10:38
警察传唤或拘留嫌疑人应出示证件,特殊情况可口头传唤,需事后补办手续。被传唤人应配合调查,限制自由不超12/24小时,超时需检察院批捕。警察在派出所内需保证人身安全,不得使用暴力或侮辱,否则违法执法。法律分析;警察传唤或拘留违法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应当首先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向被抓捕的人,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不需要书面的手续(传唤证或拘留证),事后可以补办相关的手续。被传唤人应当配合调查,但是这种暂时限制人身自由不得超过12小时,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不超过24小时。如果超过了以上时限,必要有检察院的批捕令。而且在派出所的时间内,警察要保证被传唤人的人身安全,不得使用暴力或者进行侮辱等等,否则就构成违法执法。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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