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09:22:00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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