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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22:51:19
周岁以下孩子改名字、居民改名字的办理程序及条件: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需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一致同意并陪同;派出所受理后报县(市、区)局审批;申请材料包括审批后的书面申请报告、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还需征得本人同意。法律分析;周岁以下的孩子改名字、居民改名字的办理程序。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2,需要亲生父母双方同意,陪同孩子一起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由派出所办理。3,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局审批。申报材料。1、县(市、区)局审批后、书面申请报告。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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