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23:03:22
律师分析。8周岁以下的孩子改名字、居民改名字的办理程序: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2、需要亲生父母双方同意,陪同孩子一起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由派出所办理。3、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局审批。申报材料:1、县(市、区)局审批后、书面申请报告;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条件: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