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21:57:16
一、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是什么。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二、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引诱介绍容留卖淫二人次以上卖淫的。2、引诱介绍容留卖淫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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