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7 21:56:59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不超过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两年,不动产查封、其他财产冻结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可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原规定期限。续封、续扣、续冻的期限无限制。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续封、续扣、续冻的期限也没有“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即续封、续冻、续扣的期限可以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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