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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8 00:24:08
离婚后擅自更改子女姓氏不合法,需经另一方同意。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父母更改子女姓氏导致抚养费拒付,应恢复原姓氏。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随父或母姓,但可选取其他直系长辈姓氏、扶养人姓氏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可遵从传统和风俗。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氏不合法,变更姓氏应当取得另一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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