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15:12:00
法律分析:验伤单位只是刑事案件的证据之一,但不能仅凭验伤单提起刑事诉讼,还需要其他定案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材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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