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10:30:31
法律分析: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青苗费补偿标准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青苗作物类别不同、品种规格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具体补偿多少,还得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政策文件。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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