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09:58:03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这是法律对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的原则性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法律对其保护的期限自当事人实际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虽然实际上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但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都可以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只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疏忽而没有发现,即当事人应当知道而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则从当事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是。(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开始计算。(2)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3)无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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