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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01:02:26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删除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一年诉讼时效规定,但并不意味着该权利没有限制。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以无过错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离婚之前已知对方过错的,以离婚之日起算;离婚后才知道过错的,以知道过错之日起算。最长时效为20年,但可根据特殊情况申请延长。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法律分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中删除了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为“一年期间”的规定,但并不意味着该权利的行使不受任何限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均涉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并以离婚之日作为期间起算点。损害赔偿请求权本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因此,应当受诉讼时效制度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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