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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18:10:34
法律分析: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职工不需要承担。法律依据。1.《劳动保障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工伤保险金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保险,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金的同时,不缴纳额外费用。”。2.《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职业转换条件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职业转换规定支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费用;职业介绍服务费用的支付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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