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18:10:24
根据法律规定,死亡注销户口需要将死者的身份证交由公安机关进行统一销毁。对于自然死亡的公民,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需在一个月内携带死亡证明、死者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死亡证明包括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以及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法律分析;不能用了,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交回死亡公民的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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